在智能选择(스마트초이스)的示例(出厂价100万韩元的终端、月费55,000韩元的资费套餐)中,领取公示补贴一方的24个月总额更便宜。领取公示补贴530,000韩元后,终端实际购买价为470,000韩元,另加月通信费55,000韩元。不领取补贴而选择选择性合约时(假设与购买按出厂价出售的自缴手机再办理运营商选择性合约的结构相同),终端实际购买价为1,000,000韩元,另加月通信费41,250韩元。[1][1][1] 两种方式的24个月总额可按下表中的算式直接比较。由于选择性合约只减免月费的25%,在这一资费区间内,终端折扣大于资费折扣。[1]
自缴手机占优的情形在别处。25%资费折扣只有移动通信运营商3家(SKT、KT、LG U+)的用户才能享受,虚拟运营商(알뜰폰)的用户不在适用范围内。[2] 因此,将自缴手机与虚拟运营商搭配时,要使总成本出现反转,取决于的不是折扣率,而是虚拟运营商本身的月费要足够低。基准时间为2026年11月,以下计算均为在同一算式中仅替换数字的方式。
24个月总成本计算式:终端价格 + 通信费合计
即使购买方式不同,比较标准也可以统一为一个。终端补贴(手机折扣)是以2年合约为前提的一次性终端价格折扣,而选择性合约折扣是在合约期间每月减免资费套餐月费25%的通信费折扣。[1][1][1] 2年合约即24个月,因此将月费乘以24后加上终端价格即可。请在以下算式的空白处填入您自己的数字。
- 运营商公示补贴:出厂价 − 公示补贴 − 追加补贴 + (月费 × 24)
- 运营商选择性合约:出厂价 + {(月费 − 月费25%的折扣) × 24}
- 自缴手机 + 虚拟运营商:自缴手机购买价 + 分期利息 + (虚拟运营商月费 × 24)
- 自缴手机 + 运营商选择性合约:自缴手机购买价 + 分期利息 + {(月费 − 月费25%的折扣) × 24}
自缴手机通常无需合约,一次性支付机器费用购买。[3] 不过,如果一次性付款负担较重,可以使用信用卡结算日折扣或长期免息分期等销售渠道优惠。[3] 如果选择非免息分期,算式中的分期利息一项就不为0,必须填入。
公示补贴与选择性合约25%:以出厂价100万韩元为例计算
公示补贴与选择性合约只能二选一,因此购买前应先进行比较。[1] 由于要在两种优惠中选择更有利的一种,所以按24个月总额进行比较。[1] 将以月费55,000韩元的资费套餐购买出厂价100万韩元终端的示例按相同标准换算,结果如下。追加补贴(代理店、销售点)未计入。
| 类别 | 终端价格 | 月通信费 | 24个月合计(计算) |
|---|---|---|---|
| 选择终端补贴(公示补贴) | 终端实际购买价470,000韩元 [1] | 月通信费55,000韩元 [1] | 470,000韩元 + (55,000韩元 × 24个月) |
| 选择选择性合约折扣(2年) | 终端实际购买价1,000,000韩元 [1] | 减免月费25%即13,750韩元,月通信费41,250韩元 [1][1] | 1,000,000韩元 + (41,250韩元 × 24个月) |
选择公示补贴,是一次性获得终端折扣530,000韩元的结构。[1] 选择性合约则是将选择性合约折扣(2年)合计330,000韩元,按每月13,750韩元分期获得的结构。[1] 将补贴530,000韩元与选择性合约折扣合计330,000韩元相比,在这一示例中公示补贴的折扣金额更大。
这一结果可能因资费套餐和终端而反转。因为终端补贴会因终端和资费套餐而异。[1] 如果是月费较高而公示补贴较小的组合,月费25%的折扣可能更大。请在购买前确认该终端的公示补贴,仅替换上表中的数字后重新计算。

自缴手机 + 虚拟运营商组合何时总成本会反转
如果使用在国内外流通商直接购买的自缴终端等未领取终端折扣补贴的终端办理入网,可以获得与公示补贴折扣相当的资费折扣。[2] 利用选择性合约折扣制度,可以享受移动通信费25%的折扣。[2] 如前所述,虚拟运营商无法享受这一25%资费折扣。[2] 就三种组合而言,比较结构如下。
| 组合 | 终端折扣 | 25%资费折扣 | 24个月总额中需查看的项目 |
|---|---|---|---|
| 运营商 + 公示补贴 | 适用公示补贴 [1] | 不可与选择性合约重复 [1] | 实际购买价 + 月费合计 |
| 自缴手机 + 运营商选择性合约 | 可使用销售渠道的信用卡折扣、优惠券 [4] | 加入移动通信3家时享受25%折扣 [2][2] | 自缴手机购买价 + 折扣后月费合计 |
| 自缴手机 + 虚拟运营商 | 可使用销售渠道的信用卡折扣、优惠券 [4] | 虚拟运营商用户不适用25%资费折扣 [2] | 自缴手机购买价 + 虚拟运营商月费合计 |
自缴手机可以同时享受终端折扣和资费折扣,这一点也应计入计算。[4] 销售渠道提供的信用卡折扣、优惠券折扣,在终端方面和资费方面都可以使用。[4] 这些折扣金额可能因销售渠道而异,因此最好预先从算式中的自缴手机购买价中扣除,这样更准确。
反转条件可归纳为以下一个不等式。
- 如果自缴手机 + 虚拟运营商算式的值小于运营商公示补贴算式的值,则自缴手机 + 虚拟运营商更有利。
- 如果比较对象是选择性合约,仅将比较值替换为运营商选择性合约算式的值即可。
- 在虚拟运营商月费一栏,不乘以25%折扣,直接填入资费表中的金额。[2]
如上述示例,运营商公示补贴较大的终端,右侧的值会变小,虚拟运营商的月费需要低得多才能出现反转。反过来,如果是公示补贴较小的终端,上述不等式右侧的值会变大,自缴手机一方占优的空间就更大。自缴手机无需合约购买,因此也没有合约期限和违约金负担。[3] 虚拟运营商携号转网流程与25%资费折扣的区别,可在虚拟运营商携号转网标准与25%选择性合约资费折扣比较中继续了解。

销售网追加补贴与转换补贴:使总额变化的变量
在运营商一侧的计算中,终端折扣结构因入网类型而异。请从以下两类中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一项,填入算式的补贴一栏。
销售点、代理店等销售网除运营商补贴外,还可提供追加补贴。上限为公示补贴的最高15%、转换补贴的最高15%。[1][1] 上表中选择公示补贴的总额是扣除追加补贴后的值,因此在实际门店领取追加补贴时,公示补贴一方的总额会相应下降。追加补贴只有在销售网提供时才会产生,因此请将报价单上标明的实际金额填入算式的追加补贴一栏进行计算。
购买自缴手机前的确认事项:IMEI、移动通信运营商兼容性、SIM卡
终端自缴制实施后,手机不仅可以在移动通信运营商处购买,还可以在制造商、大型超市、网络商城等处购买并办理服务入网。[4] 即使总成本较低,如果无法开通也毫无意义,因此付款前请按以下顺序确认。
- 在拟加入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含虚拟运营商)的可用终端列表中,确认该型号是否可以使用。[4]
- 如果是在移动通信运营商以外的一般销售网购买的手机,请记下终端识别号(IMEI)。[4]
- iPhone可在
设置 > 通用 > 关于本机,Galaxy可在设置 > 手机信息 > 状态信息中查看IMEI。菜单名称可能因版本略有不同。 - 确认是否可以插入原来使用的SIM卡直接使用。[4]
- 如果计划使用eSIM(内置式SIM卡),请先在制造商和运营商的官方说明中确认该型号是否支持以及开通流程。
合约期间解约或24个月后重新入网的注意事项
解除现有合约后再以25%选择性合约重新入网,会产生违约金和折扣返还金。[3] 如果想换用自缴手机,而原终端的合约仍有剩余,解约时可能产生违约金或折扣返还金,请向所加入的运营商确认金额,并加入24个月总额算式中。公示补贴和选择性合约都是以合约期间为前提的优惠。[1][1]
合约结束后情况有所不同。手机开通后经过24个月、合约期满的终端,可以重新加入选择性合约。[2] 选择性合约是可替代终端公示补贴折扣而获得的资费折扣优惠。[2] 申请按以下顺序进行。
- 确认自开通日起已满24个月、合约已期满。[2]
- 前往当前使用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代理店、营业厅。[2]
- 携带身份证,申请加入选择性合约。[2]
- 重新入网后,在账单上确认月费25%的折扣是否已体现。[2]
常见问题
Q1. 选择性合约和公示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吗?
二者只能选择1项。[1] 选择性合约是替代公示补贴折扣而获得的资费折扣,因此请在购买前按上表方式比较总额后再做选择。[2]
Q2. 使用虚拟运营商可以享受25%选择性合约吗?
不可以。虚拟运营商需将资费表中的月费直接填入24个月算式进行比较。[2]
Q3. 选择性合约在哪里、如何申请?
在所用运营商的门店申请,需要携带身份证。[2]
Q4. 合约已结束的终端也可以重新加入选择性合约吗?
即使以24个月合约已期满的二手终端重新签约,也可以获得与公示补贴折扣相当的资费折扣,以替代公示补贴折扣。[2]